沈阳出台新能源货车通行规定
沈阳网、沈报融媒讯(记者张举)6月22日,记者获悉,自2018年5月1日起,沈阳市对在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的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(含封闭货车)采取限时行驶规定。
其中,青年南大街、青年大街、青年北大街、北陵大街全线全天禁止通行,二环路以内(含二环路)道路,除7时至8时、16时30分至18时外准许通行。
据悉,该规定中新能源汽车,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,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,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(含增程式)汽车、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,其他车型新能源货运车辆按照普通货运车辆限时通行规定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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